(一) 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
项目名称:山东九鼎铁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铁塔构件项目
概要:山东九鼎铁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位于聊城嘉明经济开发区内,主要经营范围为输电铁塔、钢管塔、电气化铁路拉线支柱、电力塔、通信塔的生产、销售;年产输电塔3万吨、电力塔9万吨、钢管塔6万吨、电气化铁路支柱8万吨、通讯塔4万吨。
项目总投资57154万元,其中固定资产投资为51032万元,铺底流动资金6122万元;项目总用地380亩,主要建设下料车间、成型车间、电力铁塔车间、接触网支柱车间、拉线塔车间、网栏车间、微波通信铁塔车间、喷塑及热镀车间等。
(二)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
建设单位名称:山东九鼎铁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
联 系 人:郭西乐
联系电话:0635-8905399
(三)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
环境影响评价机构:山东大学。
联系人:许春华
电 话:0531-88363051
(四)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
环境影响评价分为三个阶段:即准备阶段、评价工作阶段和报告书编写阶段。
主要工作内容有:环境状况调查和评价;环境现状监测;工程分析;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(空气、地表水、生态、噪声、固体废物等);环境保护措施及其技术经济论证;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分析;环境经济损失分析;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计划;评价结论与建议等。
(五)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
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:(1)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状况;(2)当地主要环境问题(大气、水、噪声、固废等);(3)对本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的环境保护有何意见或要求;(4)对本项目的建设持何种态度;(5)对建设单位和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有何意见或要求;(6)其他。
(六)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
填写公众参与调查表、电话、书信、电子邮件、面谈等进行意见表述。
山东九鼎铁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
2010年3月16日
东昌政通字[2009]3号
为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,有效制止乱搭乱建的违法行为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》和《聊城市规划区内村(居)民自建自用房屋建设规划管理暂行办法》等有关规定,区政府决定进一步开展对城市规划区内违法占地、违法建设的整治活动。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
一、整治范围:东昌府区城市规划区内的所有村(居)。
二、东昌府区城市规划区内未经批准的各类占地、建设均属违法行为。
三、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,正在开工的违法建设,应立即停止建设行为。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,将其正在建设的违法建筑物(构筑物)等自行拆除的,不再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。对已建的,特别是2008年6月航拍图未载明的一切违法建设一律自行拆除。凡违反本通告,逾期未自行拆除的,由各乡镇办事处、工业园区组织有关人员依法予以强制拆除;未及时拆除的,拆迁时一律不予补偿,并追究当事人及有关人员的责任。
四、整治范围内各乡镇街道办事处、工业园区及其村(居)委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,对制止、拆除违法占地、违法建设工作不利的,根据签定的《责任书》,实行责任追究。
五、一切单位和个人都应大力支持此项整治活动,积极举报违法占地、违法建设行为(举报电话:8245058)。凡支持、包庇、纵容违法占地、违法建设的,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。
六、凡拒不执行本通告,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,由公安机关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予以处罚;涉嫌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七、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。
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二十四日